設計及建立應用程式捷徑時,請遵循下列規範:
- 遵循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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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應用程式捷徑與系統應用程式捷徑看起來一致,請遵循應用程式捷徑設計指南中所述的原則。
- 僅發布四個不同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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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 API 目前可讓應用程式隨時具備最多包含十五個靜態和動態捷徑的捷徑組合,但建議您只發布四個不同的捷徑,讓捷徑在啟動器中有更優異的呈現效果。
除了在啟動器中顯示捷徑以外,您也可以使用 Google 捷徑整合程式庫,在 Google 介面 (例如 Google 助理) 中顯示捷徑。這個程式庫支援推送數量不限的動態捷徑。如要使用這個程式庫推送大量捷徑,建議您呼叫
setRank()
方法,設定捷徑在受支援啟動器中顯示的「排名」順序。 - 限制捷徑說明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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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器中可顯示應用程式捷徑的選單空間有限。因此,請盡可能將捷徑的「簡短說明」長度限制在 10 個半形字元以內,並將「詳細說明」長度限制在 25 個半形字元以內。
如要進一步瞭解靜態捷徑的標籤,請參閱「自訂屬性值」一節。針對動態和固定捷徑,請參閱
setLongLabel()
和setShortLabel()
的參考說明文件。 - 保留捷徑和動作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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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您建立的每個捷徑,請考慮使用者可透過哪些不同方式直接在應用程式中完成相同工作。在每種情況下,都請務必呼叫
reportShortcutUsed()
,讓啟動器準確記錄使用者執行捷徑對應動作的頻率。 - 只在捷徑保有自身涵義時更新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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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動態和固定捷徑時,請只在針對保有自身涵義的捷徑更新資訊時呼叫
updateShortcuts()
,否則請根據您要重新建立的捷徑類型,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 動態捷徑:
pushDynamicShortcut()
。 - 固定捷徑:
requestPinShortcut()
。
舉例來說,假設您建立了前往超市的捷徑,如果超市的名稱有所變更,但所在位置保持不變,那麼您應該要更新捷徑。不過,如果使用者開始在其他超市地點購物,則最好建立新捷徑。
- 動態捷徑:
- 每次啟動應用程式時檢查動態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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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將資料還原至新裝置時,系統不會保留動態捷徑。因此,建議您每次啟動應用程式時檢查
getDynamicShortcuts()
傳回的物件數量,並視需要重新發布動態捷徑,如「備份與還原」一節中的程式碼片段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