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及建立應用程式捷徑時,請遵循下列規範:
- 遵循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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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應用程式捷徑與系統應用程式使用的捷徑看起來一致,請遵守「應用程式捷徑圖示設計指南」。
- 僅發布四個不同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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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 API 最多支援應用程式 15 個靜態和動態捷徑,但建議您只發布四個不同的捷徑,以改善捷徑在啟動器中的視覺外觀。
除了在啟動器中顯示捷徑以外,您也可以使用 Google 捷徑整合程式庫在 Google 介面 (例如 Google 助理) 上顯示捷徑。這個程式庫支援推送不限數量的動態捷徑。如果您使用這個程式庫推送大量捷徑,建議您呼叫
setRank()
方法,設定必須在支援的啟動器中顯示的捷徑rank
。 - 限制捷徑說明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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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單中顯示應用程式捷徑的選單空間有限。請盡可能將捷徑的「簡短說明」長度限制在 10 個半形字元以內,並將「詳細說明」的長度限制在 25 個半形字元以內。
如要進一步瞭解靜態捷徑的標籤,請參閱「自訂屬性值」。針對動態和固定捷徑,請參閱
setLongLabel()
和setShortLabel()
的參考說明文件。 - 保留捷徑和動作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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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您建立的每個捷徑,思考使用者可透過哪些不同方式直接在應用程式內完成相同工作。在這些情況下呼叫
reportShortcutUsed()
,讓啟動器準確記錄使用者執行代表捷徑動作的頻率。 - 只在捷徑保有自身涵義時更新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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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動態和固定捷徑時,只有在變更能保留其意義的捷徑資訊時,才需要呼叫
updateShortcuts()
。否則,請根據您要重新建立的捷徑類型,使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動態捷徑:
pushDynamicShortcut()
。 - 固定捷徑:
requestPinShortcut()
。
舉例來說,如果您建立前往超市的捷徑,如果超市的名稱有所變更,但位置維持不變,更新捷徑就適合您。不過,如果使用者開始在其他超市地點購物,建議您建立新的捷徑。
- 動態捷徑:
- 每次啟動應用程式時檢查動態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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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將資料還原至新裝置時,系統不會保留動態捷徑。因此,建議您每次啟動應用程式時檢查
getDynamicShortcuts()
傳回的物件數量,並視需要重新發布動態捷徑,如備份與還原的程式碼片段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