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P 指南:Cast 支援

運用 Media3 程式庫,將 Google Cast 支援功能整合至以影片和音訊為主的應用程式。這項功能可提供流暢的串流體驗,讓使用者輕鬆將影片和音訊從行動裝置投放到電視和智慧螢幕等大螢幕,進而提升應用程式的媒體體驗。這項整合可確保多螢幕體驗一致且優質,對於維持現代以媒體為中心的應用程式同等體驗至關重要。

必要實作

如要加入 AEP,應用程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使用 Media3 實作 Cast,確保 Cast 圖示顯示在媒體播放器 UI 中,並成功啟動與支援 Cast 裝置的連線。
  • 驗證 Output Switcher 整合 (Media3 中提供現成功能)。確保媒體工作階段和螢幕鎖定通知中的裝置晶片,在輸出路徑從一部裝置變更為另一部裝置時,能正確處理播放器轉移作業。

適用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

  • 應用程式的用途如下:
    • 串流播放音訊,例如音樂、Podcast、電台直播節目和有聲書。
    • 影片串流,包括電視、電影、體育直播、新聞直播、長篇橫式影片短片、直播和交易影片
  • 手機、平板電腦、桌機和摺疊式裝置。

豁免資格

這項規範的豁免條件如下:

  • 視訊通話應用程式,以及僅提供直向短片格式的應用程式。
  • 應用程式可以使用替代架構,在整個生態系統中提供類似的品質、使用者功能、穩定性和相容性。如有合適的架構可供考慮,請與支援團隊聯絡

功能說明文件和資源

下列資源提供 Media3 Cast 功能的實作指南和技術詳細資料。這些資源僅供參考,不包含其他計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