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P 指南:功能適用情況

相較於其他非 Android 平台,Android 應維持功能一致性,確保使用者無論選擇哪種裝置,都能享有優質體驗。

必要實作

如要加入 AEP,應用程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推出時間:所有功能*在非 Android 平台上於任何 AEP 啟用國家/地區全面推出後,必須在三週內於 Android 平台上全面推出。
  • 功能同等性:Android 版功能必須支援與非 Android 版功能相同的核心功能和用途。如果功能缺少其他地方提供的功能,或無法達到原生實作層級 (例如在其他平台有原生功能的情況下,使用未經最佳化的 WebView),就會不符合這項規定。

(*) 功能定義功能是指應用程式中可識別的獨特能力、實用性、使用者歷程、內容分組或價值交換方法,可為使用者提供實質功能價值。包括小工具等其他進入點、個人化和體驗排名最佳化,以及存取特別內容。

適用規範

這項指南適用於所有板型規格的應用程式。

豁免資格

這項規範適用下列豁免條件:

  • 技術上不可行:如果某項功能在 Android 上技術上不可行,則可獲得豁免。開發人員必須記錄這項功能,並提供具體的技術障礙以供審查。
  • 功能回歸:如果先前在 Android 上線的功能因解決重大生產問題而遭到停用,只要提供證據證明您正積極解決問題,且 Google 已接受問題和預計解決時間,即可獲得豁免。
  • 歐洲經濟區:本規範不適用於歐洲經濟區。不過,在歐洲經濟區發布時,Android 使用者應能存取開發人員提供的 Android 遊戲/應用程式中的所有新體驗和功能。因此,開發人員必須針對 Android 裝置全面最佳化遊戲名稱。